广东户籍人士赴日签证新规定
2008年10月1日起,广东省居住的申请人办理赴日签证申请方法变更如下
目前,广东省居住的申请人前往日本的签证申请,短期滞在(商务)签证除外,短期滞在(亲属访问.访友)签证以及持有在留资格认定书的签证申请,既可通过本馆指定的代办机构办理,也可由申请人本人直接到本馆办理。但是基于以下原因:
〇确保包括签证申请人在内的入馆人员安全
〇防止劝诱代办签证申请的可疑人员出现
〇为了使签证业务更加顺利进行
2008年10月1日开始,广东省居住的申请人(包含非中国籍人士)在办理赴日签证时,必须通过本馆指定的代办机构进行申请。
因此,敬请留意:2008年10月1日起,即使广东省居住的申请人直接来到本馆办理签证业务,本馆亦不再受理其申请。
另外,紧急人道案件等可以直接到本馆申请,详情请与总领事馆或者与代办机构确认。
广东省内的指定代办机构如下:
〇广东省外事服务中心
广州市沙面三街2号
TEL:(020)8121-8874
(020)8121-8872
(020)8121-9782
〇广东省中国旅行社
广州市海珠广场侨光路8号
TEL:(020)8335-1553
(020)8335-1695
(020)8335-5183
〇广东省中国国际旅行社
广州市解放北路618号广东国旅大厦A座7楼
TEL:(020)2201-3524
(020)2201-3276
〇深圳市外事服务中心
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912-914房
TEL:(0755)2531-0995
(0755)2531-0997